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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模式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范例及评析(DOC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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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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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模式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范例及评析(DOC 13页)内容简介
第一条 本认股权计划由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
第一章  认股权计划的目的
第七条 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由半数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
第七章 股权的行权安排与行权条件
第三十一条 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第三十七条 如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实现上市,
计划参与人可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如无受让人,
且管理层无过错,公司一直正常经营,可考虑由公司按照公司公布的最近
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行权价格孰高者予以回购,
回购决议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当计划参与人出现根据公司规定应予以惩罚的情形时,
经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认可,本计划按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计划参与人对计划的修改、个人账户情况、管理情况等有知情权,
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负有解释和告知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任何转让股权的行为需经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批准,由工作小组办理转让手续
,凡违反规定私下转让的,转让无效。
第三十八条 由公司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履行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第三十六条 本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作出资本调整、合并、分立、企业解散或破产、
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他合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由于发生上述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被取消的未行权的认股权转入预留认股权部分,
公司授权员工持股工作委员会将该等认股权另行授予符合本计划的员工,相关授予、
分配及行权安排等同上述预留认股权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认股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是本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第三章 计划参与人的准予资格
第九条 公司认股权持有人大会由全体计划参与人组成,
是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认股权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的机构,其决策事项包括:
第九章 约束及退出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效期:认股权的有效期为自认股权授权日起的3年时间。
第二十七条 计划参与人按照下述行权条件的规定进行行权:
第二十三条 行权窗口期:本计划采取窗口期集中行权的方式,行权申请必须在窗口期内提出。
第二十三条 认股权计划调整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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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模式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范例及评析(DOC 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