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9页)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9页)内容简介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四章 电源管理
第五章 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六章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七章 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条 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
下一篇:劳动卫生技术(doc 18页)
用户登陆
安全生产热门资料
安全生产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