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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待遇管理(doc 2页)

所属分类:
员工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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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待遇,待遇管理
员工待遇管理(doc 2页)内容简介


 

员工待遇管理目录: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       不适用。
第三条 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金但以       24个月为限。
第四条 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第五条 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四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       ,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金为限:
第六条 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       月内为限。
第七条 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1分,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       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第八条 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第九条 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第十条 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        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第十一条 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第十二条 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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