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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会计账务与核算培训教材(PPT 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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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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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会计账务与核算培训教材(PPT 137页)内容简介
第十章保险公司的会计账务与核算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原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一、原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
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二)原保险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
对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原保险合同根据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
可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三)主要会计科目
资产类:应收保费、损余物资、应收代位追偿款
负债类:保户储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
损益类: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保费收入确认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三)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
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一般较短(通常为一年或短于一年),
保费通常是一次性收取。即使分期收取保费,通常收回可能性较大,
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收取保费收入。
账务处理
(1)保险合同生效,直接缴纳保费:
借: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2)保险合同设立,投保人在交费期限内交费:
借:应收保费
(3)分期缴费
借:应收保费、银行存款
(4)预收保费
贷:预收保费
保费收入实现时
借:预收保费
2.寿险原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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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会计账务与核算培训教材(PPT 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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