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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信用催帐工作规程(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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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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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信用,工作规程
酒店信用催帐工作规程(doc 2页)内容简介

酒店信用催帐工作规程内容简介:
接受前台转来的应收外客帐,进行整理、催收、销帐;同时掌握同饭店有关的旅行社、公司等客户信用情况,提供销售部、前厅部作参考。
1、信用工作程序
(1) 每天从稽核处取得从前台通过电脑做DB转来的外客明细帐单,初步审核明细帐所列客户名称及有关资料填写是否齐全,然后将帐单按国外、外地、市内分类交给有关结帐员,并汇记当天外客帐总额,以便统计。
(2) 掌握客户的欠款动态,组织人员采取催款措施,广泛收集资料,将有关客户的信用情况及时提供给销售部、前厅部。
(3) 负责各种国内、国外汇款的接纳、整理、登记及发放工作,并根据自己的登记表,每月初报出上月外客发生数,收回数和欠款金额数,以及欠款收回率等,同时写出上月催收情况汇报,报计财部、销售部经理和财务总监。
(4) 负责一些疑难问题的处理及有关部门作好业务协调。
2、住店客人的信用催收程序
(1) 检查住店客人的明细帐。
每天应检查住店客人明细帐,逐个审查当日余额栏的金额是否超过饭店规定的信用限额,逐笔标出当日超限额的客户名单。
(2) 编制住店客人信用超额情况报告。
(3) 根据超额住店客人所选择的结算方式,进行适当的催帐工作。
a. 对用现金结算的限额住店客人,应填写结帐通知书,由信用催帐员送到客人房间催收。
b. 对用信用卡结算的超限额住店客,应向信用卡中心不给授权号码,则应填写一份结帐通知书催收。催收信只需加上“因阁下信用卡拿不到授权号码,请阁下改换其他信用卡或用现金到总台结帐付款”等字句;
c. 对不受食用额限制,但欠款余额高出一般规定的住店客人,应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饭店的有关规定。对长住客人,应检查是否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日期开单帐帐,重点检查有无超过结算日期尚未付款的情况。对有合同的非长住客应按合同进行管理,没有合同的应检查其限额待遇是否有正式批准单,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对由当地单位代为结帐的住客,应检查与代结帐的单位是否签订合同,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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