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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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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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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 30页)内容简介
8.1 通用要求 
(1)制造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
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3)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带产品质量证明,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5)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40条 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
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143条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150条 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1.安全阀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铭牌上的内容;(2)制造依据的标准;(3)检验报告;(4)其他的特殊要求。
2.安全阀的金属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批准书编号;(2)型号、型式、规格;(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MPa;(5)阀门流道直径(阀座喉径),mm;(6)排量
第154条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未作规定的,由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对于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
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
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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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 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