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人力资源 >> 行政总务 >> 资料信息

行政组织法概述(PPT 39页)

所属分类:
行政总务
文件大小:
133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行政组织,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概述(PPT 39页)内容简介
第一节行政组织法的概念与功能
第二节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行政组织法的内容与体系
第四节行政主体
第五节公务员
第六节行政编制
第三章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组织
(一)行政组织的涵义
行政组织是指担当行政事务、
享有行政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的综合体。
1.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组合体,是行政机关组成的有机系统。
2.行政组织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组成。
3.行政组织是担当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二)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
1.从基本构成要素看,包括人的要素(行政人员)和物的要素。
2.从结构构成要素看,行政组织由机关、层级以及机关相互关系等构成。
3.从系统功能要素看,行政组织包含目标、功能和权力等。
二、行政组织的类型
(一)以管辖范围大小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中央行政组织: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
2.地方行政组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二)以工作性质和作用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领导机关。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首脑机关。
2.职能机关,又称本部机关或实行机构。国务院各部、委、
办以及直属国家总局,地方政府所属厅、局、处、科等。
3.直属机关。是为了主办各项专门事务,为领导机关直接管辖的单独机构。
它不是领导机关的组成部门,级别低于职能部门。如国务院下属的国家气象局、专利局等。
4.辅助机关,又称幕僚机关,通常指协助行政首长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性办事机关,
最典型的为各级政府的办公厅(室)。
5.咨询机关,又称智囊机关。如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顾问委员会等。
6.综合机关。如国家发改委、综合执法机关等。
7.派出机关。指某一级政府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
依法定程序而在本辖区内设立的代表机关,
它不是一级政府机关,其权力只是上级人民政府的延伸。
省级政府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县级政府派出机关→区公所或街道办。
(三)以行政活动程序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决策机关。与领导机关基本一致。
2.执行机关。
3.咨询机关。
4.信息机关。如统计机关。
5.监察机关。
(1)对行政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如国家行政监察机关。
(2)对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
如国家技术监督机关、安监局、质监局等。
二、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一)广义与狭义的行政组织法
广义的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国家公务员法。
狭义的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
(二)行政组织法的界定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分析:1.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设立的法。(最基本)
2.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活动或控制行政组织的法。(最核心)
3.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责任的法。
4.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过程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一)为公共行政的组织提供法律支撑
1.设定权力
纵向分配
(二)权力配置的功能2.分配权力
横向分配
3.调整权力
(三)规范、管理职能
1.可以确定行政组织的合理结构
2.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
3.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主体形式
(四)保障功能
1.保障公民行政参与权的实现
2.保障行政组织过程符合客观规律
3.保障行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控制功能
1.行政组织法是控制行政组织规模的有力依据
2.行政组织法是控制行政组织权力膨胀的主要手段
一、组织法定原则
组织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对行政组织的管理和行政组织职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一)行政组织的基本问题应当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二)行政组织法必须公开、明确、稳定。
(三)违反行政组织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组织效率原则
(一)行政组织精简化
(二)行政组织合理化
1.行政组织形态要合理
2.组织结构体系要合理
3.行政组织的职能划分要合理
4.行政组织的程序设计要合理
(1)行政组织程序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变更程序。
(2)合理的行政组织程序至少应包含两个环节:一是论证环节;二是民主参与环节
三、民主参与原则
民主参与原则的要求:
(一)加强人大对行政组织过程的监督
(二)培养民众积极参与的意识
(三)行政组织过程应有民众的直接参与
(四)为民众直接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
..............................
行政组织法概述(PPT 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