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招标投标 >> 资料信息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与试题(doc 27页)

所属分类:
招标投标
文件大小:
347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招标投标案例,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与试题(doc 27页)内容简介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与试题内容提要:
案例: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