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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的变迁(doc 13页)

所属分类:
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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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的变迁(doc 13页)内容简介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的变迁目录:
一.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及其评价
二.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思想演进的基本脉络及其评价
三.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并购重组制度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的变迁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制度也随之产生并逐步发展和完善。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体现在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核心的若干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之中,主要包括了二级市场收购制度、协议收购制度、要约收购制度、管理层收购制度、外资收购制度、反收购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本文的二、三、四章已经分别从模式创新、政策突破和利益博弈的视角,分析了并购重组基本模式制度的变迁、管理层收购制度的变迁、外资并购制度的变迁和反收购制度的变迁等,本章从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订的历史发展出发,进一步分析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总结该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并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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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制度: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1)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

《证券法》将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后,继续交易该公司股份时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二需再次信息披露的时点调整为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此举大大减少了公告的次数,加快了收购的进程,降低了收购的成本。《证券法》同时规定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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