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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章程指引书(doc 36页)

所属分类: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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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公司章程,指引
某公司章程指引书(doc 36页)内容简介

某公司章程指引书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某公司章程指引书内容提要: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注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公司,还应当在章程中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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