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资料信息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章程(doc 52页)

所属分类:
管理制度
文件大小:
171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万科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管理章程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章程(doc 52页)内容简介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及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章程内容提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员工。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