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资料信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doc 9页)

所属分类:
管理制度
文件大小:
39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doc 9页)内容简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面上项目资助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第三条  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面上项目的指南发布、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资助项目实施管理。
第五条  面上项目的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申请者须根据当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申请通告及项目指南认真撰写申请书。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按申请通告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六条  申请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须征得导师同意。
  第七条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第八条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地区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
  第九条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