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编号:DD-QW-RSB-03
1、 总则
1.1 使本公司的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2 对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按照本制度办理;如有与国家法律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1.3 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劳动合同制度
2.1 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每位员工须经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员工(乙方)自愿受聘,公司(甲方)同意录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定,自签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所签合同终止,重新签定或续签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具体内容见《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2.2 合同生效期间,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3 合同条款是双方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合同双方均有提请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权利。
2.4 聘用合同的解除
2.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单方面决定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员工必须接受,且公司无须做出任何赔偿。
2.4.1.1在合同期限内发现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假,欺诈公司。
2.4.1.2 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失职而对公司造成严重声誉、利益损害。
2.4.1.3 员工触犯国家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教、行政拘留和被行政审查的。
2.4.1.4 员工故意侵害公司权益,破坏公司声誉,给公司造成损害。
2.4.1.5 在试用期不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的。
2.4.1.6 违反奖惩制度中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的。
2.4.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2.4.2.1 在合同期内,员工患病或非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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