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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公司法公司章程(DOC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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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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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公司章程
某新公司法公司章程(DOC 33页)内容简介
10、修改公司章程;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支付清算费用;
1、本章程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届满;
1、检查公司财务;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遵守本公司章程;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股东会决议解散;
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缴纳所欠税款;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和股东会记录;
4、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按出资额承担风险责任。第五章 股东会
4、清偿公司债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清理本公司的债权、债务;
5、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股东有权按照自已所持公司比例要求公司清算组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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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公司法公司章程(DOC 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