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资料信息

安徽省通病防治技术措施(doc 46页)

所属分类:
工程管理
文件大小:
34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安徽省,防治技术,技术措施
安徽省通病防治技术措施(doc 46页)内容简介

安徽省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
4.1 建设单位
4.2 设计单位
4.3 施工单位
4.4监理单位
5 渗漏防治
5.1地下室工程
5.2 楼地面工程
5.3 屋面工程
5.4 墙体工程
5.5 门窗工程
6 开裂防治
6.1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
6.2墙体工程
6.3抹灰工程
7 几何尺寸和平整度控制
7.1 室内标高
7.2 几何尺寸控制
7.3 平整度控制
8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8.1材料
8.2 设计
8.3施工
8.4监理

 


安徽省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内容提要:
3.0.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对于施工合同已签定的工程,如施工单位按照本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3.0.3  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3.0.4  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章节,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5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0.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0.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0.8  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推广证。
3.0.9  防水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0.10  防水材料质量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1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所规定的以外,还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4.1.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通病防治的责任及奖罚措施。。
4.1.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4.1.3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1.4  督促建设各方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4.1.5  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措施的要求。
4.1.6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督促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破坏建筑物。
4.1.7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