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9页)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9页)内容简介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除特殊情况外,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于开标的72小时(不含72小时)前,由招标人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按单位工程向社会公布工程预算控制价。
第四条 当投标人发现招标人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存在明显差异时,可在开标的24小时(不含24小时)前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请求。如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复核,经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与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差额不超过±5%时,维持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变,并由提出复核请求的投标人支付复核咨询费用;若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与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差额超过±5%时,应以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作为工程预算控制价,并由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支付复核咨询费用。
第五条 工程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应依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3〕16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压类压价。
第六条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类别设置工程预算控制价下线。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下线时,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价计算。
第七条 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实行资格预审,其资格预审主要内容及条件包括:
(一)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均满足要求,联合投标协议书责任规定明确;
(二)投标申请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合法、证件齐全有效;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且投标期间没有承接或只承接了一项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四)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正处于被调查处理或停业整顿阶段;
(六)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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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除特殊情况外,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于开标的72小时(不含72小时)前,由招标人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按单位工程向社会公布工程预算控制价。
第四条 当投标人发现招标人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存在明显差异时,可在开标的24小时(不含24小时)前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请求。如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复核,经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与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差额不超过±5%时,维持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变,并由提出复核请求的投标人支付复核咨询费用;若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与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差额超过±5%时,应以复核后的工程预算总价作为工程预算控制价,并由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支付复核咨询费用。
第五条 工程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和复核,应依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3〕16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压类压价。
第六条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类别设置工程预算控制价下线。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下线时,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价计算。
第七条 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实行资格预审,其资格预审主要内容及条件包括:
(一)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均满足要求,联合投标协议书责任规定明确;
(二)投标申请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合法、证件齐全有效;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满足招标工程要求,且投标期间没有承接或只承接了一项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四)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正处于被调查处理或停业整顿阶段;
(六)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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