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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路工程变更实施细则(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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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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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实施细则
某公路工程变更实施细则(DOC 23页)内容简介
1、清淤变更:常见清淤包括池塘清淤、沟槽清淤和稻田清淤。
承包人对照图纸上所标明段落的清淤数量,实地挖试坑现场检验深度,
试坑的布置数量需满足调查清淤范围的需要,每一处(设计规定的范围)
的总量不论大于或小于设计数量,均应以变更形式上报审批。
其中对于路线压沟清淤,设计数量是总量控制的清淤项目,
若调查的数量总量超过设计数量,通知监理驻地办和项目办,
逐一审查后确认(签一份变更报告,列表说明每一处的压沟的清淤数量),
施工时,以认可的调查数量为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以实际发生量进行计量。
清淤变更必需有清前后的平面、横断面、标高测量资料,试坑深度资料,
供审批部门参考。(土石分界变更参照清淤变更所述方法进行)
1、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部分;
2、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问题;
2、结构物基底承载力不够时,进行基础处理时,
在申报资料中必需附有基底动力触探资料和相应的推荐方案,
供审批部门参考。处理时以变更估算金额为标准,依据权限审批。
3)工程变更报告(重大、较大变更)或变更申请表;
3、原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无法据实指导施工;
3、结构物的位置、交角和几何尺寸变化,申报时必需详细注明变更理由,
并附有关变更图纸和计算资料供审批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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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路工程变更实施细则(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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