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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管理办法(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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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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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管理办法(DOC 5页)内容简介

一、固定资产

第一条  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话、车辆、办公家具及各种办公设备等,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随计算机一次性配备的主要配件,如硬盘、内存、光驱、网卡等,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但之后新增的配件,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如内存、鼠标等。

第二条  管理职责:

1)      管理部门: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设资产管理员,管理员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计划统计、分析、申报管理、报批及资产的定期核查、分析、上报处理等管理工作。管理员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表,并于每年12月与资金财务部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核对,以达到账实相符。每年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整理。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短缺、残损等情况,分别查明具体情况及责任人,单独填写清查记录,弄清原因,并提交处理意见,写出清查报告。

2)      使用人: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或代管人(部门公用物品的代管)负责所使用或代管资产的保管、维护和报修。

3)      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购买。

4)      资金财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核相关审批文件,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

5)      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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