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物权法定主义的终极批判(DOC 11)
中央财经大学--物权法定主义的终极批判(DOC 11)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传统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定主义的解释是似是而非、经不起推敲的,经济分析的方法亦无法使之得到证立;而物权法定主义限制了交易自由和意思自治,故应抛弃一直以来对其的暧昧态度,彻底否定物权法定作为物权法之原则而存在。物权法定原则从理论和立法中消失后,物权法之定位、民法之体系很可能需要尝试切合实际的改变。
【关键词】物权法 物权法定主义 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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