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财务会计 >> 资料信息

会计事务处理准则范例(doc 13页)

所属分类:
财务会计
文件大小:
53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会计事务处理,准则
会计事务处理准则范例(doc 13页)内容简介

会计事务处理准则范例目录:
一、一般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第一节  会计业务范围及其执行
    第二节  会计凭证处理程序
    第三节  会计簿记处理程序
    第四节  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第五节  会计档案处理程序
二、现金及有价证券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第一节  现金及有价证券会计业务范围
    第二节  现金预算
    第三节  现金收付
    第四节  有价证券收付
    第五节  登记及报告
    第六节  周转金设置与收付
    第七节  出纳人员

 


会计事务处理准则范例内容摘要:
    第一条  本公司会计业务由各级会计人员及其助理人员处理。
        所称主办会计人员,在总公司为财务管理部主管,在所属机构为会计部门主管。
    第二条  会计业务包括下列各项:
       (一)原始凭证的核鉴;
       (二)记账凭证的编制;
       (三)会计簿记的登记;
       (四)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
       (五)会计用于企业管理各种事项的办理;
       (六)内部的审核;
       (七)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
       (八)其他依照法令及习惯应行办理的会计事项。
        各项会计业务应包括预算、决算、成本、出纳及其他各种会计业务。
    第三条  会计业务的处理程序,应依本公司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造具记账凭证;根据合法的记账        凭证,登记会计簿;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簿记,编制会计报告。但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所记载的事项,        具备记账凭证的条件者,得代替为记账凭证。
        各种特殊会计事项,依本公司规定处理有滞碍难行时,得参酌一般会计的原理原则方法或习惯,在不违    背政府法令范围内处理。
    第四条  原始凭证关系现金、票据给予证券的出纳者,非经主办会计人员的盖章,不得为出纳的执行。
    第五条  主办会计人员于核对账目时,对于现金、票据、证券及其他各项财务应随时派员盘点。关于财物的    核树与盘点事项,每年最少应办理一次。
    第六条  会计业务的处理发生错误时,应于发现错误时,随时加以更正。
    第七条  会计人员执行其职务时,须使用本名,不得用别名或别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