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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课件_应纳税所得额(ppt 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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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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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课件_应纳税所得额(ppt 135页)内容简介

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课件_应纳税所得额目录: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重要原则;
二、计算公式的变化;
三、以资产负债观为基础的收入总额的确定;
四、税前扣除的基本框架和特殊规定;
五、资产和负债的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课件_应纳税所得额内容简介:
也称税法优先原则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税法第21条)
2、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遵循会计准则与惯例。
3、也是申报纳税的基本方法。
申报表设计:会计利润±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按准备金、折旧等分类,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将差异分解到会计核算的各个科目中。   
权责发生制原则概念
条例第9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1.什么是“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点应当以与之相关的经济权利和义务是否发生为判断依据。
2.“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只是为了与收付实现制区别,但有时现金的收付与权责的发生是同步的,也不能认为不按现金的收付确认收入和费用就是权责发生制。
3.交易事项发生后,与其相关因素均应在当期确认,否则不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事项必须有明确规定。
4.要正确区分预提费用和准备金。预提费用是与已确认收入相关联的:产品保修费等;准备金是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状况相关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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