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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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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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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doc 7页)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根据《博罗县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业务培训。业务培训以各镇为主,县指导协助为辅,村(组)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以镇为单位,各镇负责组织培训,县农财办给予协助指导。镇级农村审计员的业务培训由农业局牵头,审计局派员培训。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和议事程序。各镇指导、帮助所辖村(组)制定各项制度、规定和议事程序,由村委提交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装订成册。
三、稳定村组会计人员,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选聘会计人员任免依照有关法规写入村民自治章程,使其不因村委换届而换届,要依会计业务水平为标准,镇把好任免程序及进出关,同时要建立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四、加强票据管理:
(一)收入票据管理。以镇为单位,各村统一使用,收入票据由各镇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或镇政府统一印制、管理,仿效国家发票管理办法,实行领用核销登记管理。
1、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设立收入票据发出及存根核销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监控各村收入票据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票据或白条收取收入的情况,从源头上监控收入。
2、各村设立收入票据购入、领用发出及存根核销登记本,由专人(文书或会计)负责票据的购买和保管。
3、收入票据购入、领用发出时,票据管理员要及时在登记本中登记所购入、领用发出票据种类及票据号码。
4、收入票据使用情况先由会计审核,再经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才可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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