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ppt 41页)
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目录:
一、工作目标
二、人群分类管理
三、高血压危险因素、急性事件发病和死亡监测
四、人群健康教育
五、专业培训
六、考核与评估
七、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内容提要:
一、工作目标 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规范开展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现阶段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以城乡社区(街道、乡镇)为单位,35岁以上常住人群管理率达到60%,高血压患者检出率达8%以上。 (二)检出的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血压知晓率达到70%以上;服药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 (三)常住人群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脑卒中、冠心病发生、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人群分类管理 管理人群分为一般人群、高血压高危人群与患病人群三类。
(一)不同人群的识别和检出 1.健康体检 结合社区诊断、基线调查及居民健康体检、就业体检和职工体检等途径,识别高危人群,检出高血压患者,特别是无症状高血压患者。 2.机会性筛查 通过日常诊疗、社区血压测量站点、家庭访视等识别高危人群,发现或确诊高血压患者。 3.重点人群筛查 通过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和社区登记高危人群的随访监测,早期发现和确诊高血压患者。
(二)一般人群管理 1.一般人群判定标准 血压正常(<120/80mmHg),或正常高值血压(收缩压120-139 mmHg和/或舒张压80-89 mmHg)不伴有任何危险因素者。 2.管理对象与要求 ⑴ 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社区常住居民; ⑵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⑶ 开展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动态掌握一般人群健康信息,至少每两年测量1次血压。
(三)高危人群管理 1.高血压高危人群判定标准 正常高值血压(收缩压120~139mmHg和/或舒张压80~89mmHg),同时伴有下列一项及以上危险因素者:
⑴ 男性>55岁,女性>65岁; ⑵ 超重或肥胖(体重指数BMI≥24 kg/m2和/或腰围男性≥85cm,女性≥80cm); ⑶ 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 ⑷ 吸烟; ⑸ 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1且每周饮酒≥4次); ⑹ 长期膳食高盐(食盐量≥10克/日); ⑺ 缺乏体力活动; ⑻ 血脂异常:胆固醇≥5.18mmol/L(200mg/d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37 mmol/L(130mg/dl)或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4mmol/L(40mg/dl)或甘油三酯≥1.70mmol/L(150mg/dl); (9) 糖调节异常:空腹血糖≥6.1mmol/L(110mg/dl)或餐后2小时血糖≥7.8mmol/L(140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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