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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部员工管理规定(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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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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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部员工管理规定(doc 5页)内容简介
酒店客房部员工管理规定内容提要:
  一、关于员工考勤请假的规定:
  1、 员工请病假须持酒店医务室的证明,上报部门同意后方能休息,特殊情况应打电话或者其他渠道向所在班组、部门请假,回单位后再补办手续。连休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
  2、 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要考虑工作顶替问题)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上报酒店综合办,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经总经理批准,请事假原则不能超出七天。
  3、 员工补休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上报综合办,补休时间不能超正常的加班时间累计数。
  二、员工上班需佩戴工号牌
  1、 员工工号牌应佩于制服左胸前,如无佩戴一经发现罚款10元。
  2、 工号牌只限持牌人使用,不得么自转与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综合办申请补办。
  三、值台的职责
  早班上班时间:8:00—15:00
  1、 提早10分钟做好上班准备,自查仪表仪容,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
  2、 上班时首先应与夜班人员了解未处理的各项事宜,详细了解楼层的客情、房态、查阅“客人进出时间登记表”和交接本的注意事项,按“七清”交接规定准备好,服务台周围卫生是否清洁,做到不清不接(七清:住客情况要交清;客人离店时间要交清;各种款项、帐目要交清;客人代办的事、电报、信件、留言要交清;当班所发生或发现的问题要交清;房门锁匙要交清;领导布置的任务要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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