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一厂剧毒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DOC 6)
化工一厂剧毒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DOC 6)内容简介
剧毒化学品基本情况
概念:剧毒物品是指少量侵入肌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急性毒性为:经口服半数致死量ID50≤50mg/kg;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D50-≤200mg/ kg;经呼吸道吸人半数致死浓度LC50≤2ml/m³。我国现在规定335种剧毒化学品(2002版及补充和修正)。
化工一厂现有1个单位(检验中心)4种剧毒物品(醋酸汞、迭氮化钠、碘化汞、硝酸汞)。
剧毒物品既是化工生产不可缺少的原料和试剂,又是危害性极强的化学品。严密规范的管好用好剧毒物品,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防止剧毒物品出现失管、失控、失盗,减少中毒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投毒案件。
重大事故是指“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被盗,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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