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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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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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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doc 30页)内容简介
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考法律基础知识内容提要:
361 行政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在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哪些可能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A、注册会计师协会 B、中国煤矿统配总公司 C、足球俱乐部 D、清华大学 标准答案:abd
362 责任自负原则并不排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有连带责任或转承责任的存在
标准答案:对
363 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
A、主体合法 B、内容合法适当 C、程序合法 D、在权限范围内 标准答案:abcd
364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 标准答案:对
365 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内举行听证。
A、7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标准答案:b
366 下列何项应予以司法变更( )。
A、乡人民政府越权批准农民在耕地上盖住宅 B、公安机关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C、行政机关对某人的处罚畸轻或畸重 D、具体行政行为本应依据某法的甲条款却适用了该法的乙条款 标准答案:c
367 对( )争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A、因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引起的 B、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C、公务员因其工资、福利待遇或对所受行政处分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标准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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