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公务员试题 >> 公务员申论试题 >> 电子书信息

2005公务员《申论》考前模拟试题(2)(doc3).doc

所属分类:
公务员申论试题
文件大小:
568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公务员,申论,考前,模拟试题

2005公务员《申论》考前模拟试题(2)(doc3).doc内容简介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2005年1月3日晚10时许,居住在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的时女士夫妻在家里看电视时,一个鞭炮突然破窗而入,窗户上一块玻璃被炸成了碎片,那个飞进来的鞭炮有拇指大小,上面写着“ 钻天哨”。时女士告诉记者:“我仔细一看,发现鞭炮已经炸过了,当时院外没有人。”

    2.2005年1月4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禁放办了解到,制造、运输、销售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 是今年打击的重点,其中以形状似地雷的礼花弹为首位。按照规定,个人是不允许燃放礼花弹的,违反规定的个人将最高拘留15日,违规单位将被罚款5000元。据介绍,2004年除夕夜,全市发生的4起燃放烟花爆竹致5人死亡事故中,其中的4人死亡的诱因是燃放伪劣礼花弹。

    3.2005年1月2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因燃放爆竹炸死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贾某等3人因放鞭炮无意间将邻家小妹炸死,而付出高额赔偿。据介绍,2004年1月22日凌晨,李某夫妇读初中的女儿小雪在院外看放鞭炮时,贾某等3人也在燃放鞭炮,突然小雪被燃放的鞭炮炸伤头部倒地,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夫妇认为,贾某等人在事发当时正在小雪被炸的地方附近放鞭炮,燃放的礼花弹和二踢脚与小雪衣服上残留的化学成分部分相同,他们3人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夫妇两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3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30余万元。经过庭审、质证、辩论等程序,法院判决贾某等人连带赔偿20万余元。

    4.2004年12月31日18时至2005年1月1日6时,北京市城八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5.7分贝,比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值55分贝低9.3分贝,较去年同期的47.8分贝下降2.1分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到医院就治的2人,致伤地点均在通州区的非禁放区;全市也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
 
    5.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联席办公室的有关规定,2005年元旦、春节各区县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往年以行政区域划分改为以地理位置划分,其中市区五环路以内将全部禁放。

 


..............................

2005公务员《申论》考前模拟试题(2)(doc3).doc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