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解析(doc 4)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解析(doc 4)内容简介
—、粮食
二、食用植物油
三、自来水
四、暖气、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九、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十—、图书、报纸、杂志
十二、饲料
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的总称。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及经加工的面粉、大米、玉米等,不包括粮食复制品(如挂面,切面、馄饨皮等)和各种熟食品和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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