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资源税.ppt26
税法教案-资源税.ppt26内容简介
第10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12.2.1 征税对象
资源税征税对象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矿产品
原油
天然气
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二)盐
固体盐
液体盐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源税的税目包括7大类:
1.原油
只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
天然气,指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
指原煤。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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