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编码第四类内容简介
本类概述:
本类包括食品,饮料、醋、烟草及其制品和动物饲料。一般以第一类和第二类的动植物产品为原料,而加工程度超过第一、二类所允许的范围。本类共有9章,可分为下述5组产品。
1、主要以动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第十六章)
2、主要以植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第十七章至第二十章)
3、饮料,酒及醋(第二十二章)
4、食品工业残渣及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三章)
5、烟草及其制品。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本章概述:
本章商品范围包括以动物产品为主要原料的食品。这些食品一般以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动物产品为原料,采用除第二章和第三章所列加工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例如:蒸、煮、煎烤、炸、炒、均化、混合、加调味料等)制作而成。归入本章的食品所含的香肠、肉、使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必须超过食品总重量的20%;但第十九章的包馅面食及第二十一章的调味品和汤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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