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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DOC 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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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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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驾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DOC 40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公司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在公司例会中,教员必须如实向领导汇报一个周期以来的教学情况。
3.领导检查教学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记录,并给出建议和评价。
4.教学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练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并进行试讲,合格后上岗执教。
5.教练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由相关教学负责人批准。
6.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各科目考试,不准结业。
二、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检查
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报给分管教学副校长。
(一)理论部分(科目一)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1.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理论教学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2.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员、举行开班仪式(学校简介、学员须知、安全告知、安全教育)。
3.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练员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4.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员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5.补课培训管理。因故(经批准)缺课的学驾人可申请补课,负责人批准可安排补课。凡缺课课时超过等于2/3或不服从管理的,不予安排补课,必须重新学习。
6.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练员、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科目二、科目三)培训组织与管理
1.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2.手续程序。科目一考试结束考试合格后,及时安排科目二、三科目培训。分期开班,分班组织,分车训练。因驾培能力限制原因未能同期安排操作的学驾人,单位必须做出预约培训(通知)。
3.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教练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练员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4.计时培训管理。严格按照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培训。
5.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实施,负责对每车、每个学驾人、每阶段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6.结业考核工作由单位教学负责人组织、实施,学驾人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7.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驾人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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