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评审制度的通知(PDF 64页)
转发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评审制度的通知(PDF 64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交股份工程系列高级工
程师(以下简称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加强工程系列高层
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中交股份高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并获得相
应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具备高工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 评审范围:从事港口、航道(疏浚)、公路、桥
梁、铁路、隧道、水利水电、民航机场、房屋建筑、市政公
用、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与之配套的工程机械、工程船舶
专业及装备制造、计算机应用、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施工、勘
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工贸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四条 高工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从事生产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
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
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质38
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本企业
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二项。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
曾为改进本企业施工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
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
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交的本专业各项报表能
够进行统计分析并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交股份工程系列高级工
程师(以下简称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加强工程系列高层
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中交股份高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并获得相
应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具备高工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 评审范围:从事港口、航道(疏浚)、公路、桥
梁、铁路、隧道、水利水电、民航机场、房屋建筑、市政公
用、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与之配套的工程机械、工程船舶
专业及装备制造、计算机应用、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施工、勘
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工贸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四条 高工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从事生产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
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
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质38
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本企业
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二项。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
曾为改进本企业施工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
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
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交的本专业各项报表能
够进行统计分析并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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