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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例(PPT 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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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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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PPT 5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企业管理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企业管理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制定本《条例》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法律依据,即《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实践依据,即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
制定《条例》的实践依据,也就是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我省“平安山东”和“和谐山东”建设的全局。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规定。
《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时间效力作出了规定,即“本条例自2006年6月1日起实行。”本条实际上是对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的规定。
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指法律规范的效力所达到的地域范围,即法律、法规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本《条例》适用的地域范围,即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范围,也称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可以适用的主体范围,即对哪些主体有效。这里所称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本《条例》适用的主体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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