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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的通知(doc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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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图,通知
关于宿迁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的通知(doc 15页)内容简介
关于宿迁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的通知内容提要:
建设单位需要送审的资料。开发建设单位在各项专业图纸完成后,应当将下列资料统一报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
1.施工图综合审查报审表;
2.各专业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和信用手册;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公建配套总平面图;
4.环境景观设计图,包括景观设计总说明、景观总平面图、苗木表、植栽平面布置图,小品施工图等;
5.管线综合图(平面图和相关竖向图),包括供水、供电、弱电、有线电视、路灯、燃气、消防管线、技防设施等;
6.道路工程施工图;
7.排水工程施工图;
8.房屋建筑施工图纸全套;
9.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施工图综合审查的程序。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在收到开发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后,一般应当在受理后3日内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图综合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专业审查工作(专业管理部门有整改要求的,须提前5日告知整改内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监督整改和复审工作),各专业管理部门必须在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专业工程审查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按专业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2.各专业管理部门指派专门人员对施工图的相应内容进行审查;
3.专业工程审查合格的,专业管理部门审查人员在审查合格意见表上签字;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及时向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反馈书面整改意见,由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统一出具整改意见提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督促整改及复审工作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复审合格的由审查人在审查合格意见表上签字。如建筑、消防等专业超出市级审查权限须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的,由各建设、消防等部门负责报审、催审工作。
4.各专业工程审查合格,施工图综合审查办公室核发《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综合审查合格证》,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审查合格需发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格式审查证书的,各部门将证书交综合审查办公室同时发放。审查验收结束后,相关专业图纸由专业管理部门按规定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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