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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推行住宅工程外墙淋水试验的通知(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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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推行住宅工程外墙淋水试验的通知(doc 17页)内容简介

有关推行住宅工程外墙淋水试验的通知内容提要: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外窗安装(含密封胶)结束、外墙施工结束(可剩余最后一遍面涂)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的整个外墙及全部外窗进行淋水试验,以检验外墙及外窗的渗漏情况。
精装修工程,淋水试验应在精装修进场前完成。如因精装修施工过程改变或破坏外墙及外窗原始状态,有可能诱发渗漏的,应待精装修完成后重新做淋水试验。
……

在建设单位组织全面淋水试验的基础上,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及其他法定检测机构应对辖区内的住宅工程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渗漏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进行淋水试验。
建设单位为淋水试验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淋水试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淋水设备准备:
1、加压水泵型号可根据工程的高度确定,确保扬程及远端压力达到要求,并配备相应的电机。
2、水箱尺寸应根据各工程窗宽而定,可单独配置,也可利用工地现有施工水箱。
水箱顶部用钢丝网或塑料网封盖(网孔小于1.5㎜),以过滤回收水,避免杂物进入水箱引起喷淋管孔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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