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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处理制度(doc 4页)

所属分类:
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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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文书处理制度
公司文书处理制度(doc 4页)内容简介

公司文书处理制度内容提要:
本制度所指文书,包括以下内容:
1.高层决策文书以及基层下达的文件。
2.部门会议文书与转阅文件。
3.合同书、证券、证书和劳动协议书。
4.志愿书、违约收文、往来公文、专利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书。
5.收支预算与决算书、账本票据、凭证、各种明细表、各种规定与计划书。
6.往来书信、电报、任命书、意见书。
7.各种报告、各种统计表。
其中“1”与“2”项文书的处理,原则上按会议决定处理。
……

收发:
到达本公司的文书,原则上由总务部或者另行规定的其他部门接受。所有文书按下列原则处置或送发:
1.普通文书全部由接受部门开启或开封。启封时,编上文书的收发编号,注明收发日期;在文书登记簿上作好登记;由接受部门的主管,或者由指定的文书保管员送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文书当事人必须签名盖章领取文书。但是不涉及特别事项的文书,可以简化登记手续。
2.绝密文书或亲启文书,必须直接送交当事者,由文书当事者开封与处置。
……

领取文书的部门,按下列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1.凡重要事项,或者异常事项,应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做出报告,并逐级向上请示,必要情况下必须与其他部门取得联系,等候并按照上级指示,处理文书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2.如果文书中涉及的事项,与其他部门有关,必须在与其他部门取得联系后达成一致意见再行事。
3.在具体处理时,如果认为有必要请其他部门做出配合,并且其他部门提供配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应事先征得对方的意见。
4.如果事情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并且难以判断由何部门出面主持时,应听取其他部门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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