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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旅游集团酒店管理订房服务费管控制度(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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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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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旅游,集团,酒店管理,服务费,管控
某旅游集团酒店管理订房服务费管控制度(doc 5页)内容简介
某旅游集团酒店管理订房服务费管控制度内容提要:
为健全酒店管理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各酒店订房服务费的操作、计算、复核、审批、支付等流程,特指定此制度。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定义:订房服务费指酒店住客通过旅行社、订房中心等中介机构预定或由中介方直接带入酒店入住,酒店根据双方约定的金额或比例支付给中介方的劳务报酬。
一、 规范订房协议
各酒店应与旅行社等中介单位签定订房协议,今后若酒店管理公司有统一的订房协议,各酒店应与对方签定统一的订房协议,协议内容须包含各类型客房的结算价格、订房服务费金额(比例)、结算方式以及实际结算价应扣除手续费等相关内容,所有订房中介单位应扣除的手续费费率统一为10%,如遇特殊情况应单独写报告说明原由报酒店管理公司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报告交酒店管理公司财会部报备。与订房协议单位签定的订房协议或约定的结算价格应在签定协议后报备酒店管理公司财会部,以后结算价格若发生变化也应及时报财会部存档备查。
二、 规范订房流程:
(一)外地网络订房中心一般以电话、传真的方式提前向酒店预定客房,酒店销售部或总台收到订房单传真并确认有房,将传真件签字回传后,预定生效,客人实际入住时,酒店前台按传真件上指定的价格向客人收取房费等相关费用,结算时以实际入住后的订房单传真件为有效结算依据。
(二)本地旅行社等订房中介机构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预定的,预定方式与网络订房中心一致,但客人入住当天总台接待人员应找出该住客的订房单传真件并在上面签字确认,若订房单传真件上确定有房人员与前台接待人员为同一人时,还应要求当日的值班经理在订房单传真件上签字确认,值班经理当日不在场的,可让销售或总台的其他人员签字确认;另有一些是通过对方业务员或司机直接带客人前往总台办理入住手续的,对方派车将客人带到酒店后,由酒店总台人员负责接待并向对方开具入住证明单,证明单上应填写客人姓名、房号、房价、入住日期等相关信息,酒店接待人员应在接待人处签字,同时值班经理应在入住证明单上签字证明,如果当日值班经理没在场也可让当班保安签字证明,并要求对方司机或业务人员签名及写下车号以及对方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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