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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监事会议事章程(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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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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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监事会议事章程(doc 6页)内容简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监事会议事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章监事
第四章监事会组织
第五章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其他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监事会议事章程内容提要: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即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监事会,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监事提出召开,则临时监事会必须召开。监事会例会的决议与临时会议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至少提前一天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电传、电报、传真、挂号邮件方式或经专人通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讨论表决事项等。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会议议程由主席确定,但主席在确定会议议程时应考虑其他监事的书面提议;监事会会议必须遵照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所列的议程进行;对议程外的问题,只有在二名以上(含二名)监事同意列入议程,监事会采纳进行讨论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主席可根据情况决定采用书面议案以代替召开监事会会议,但该议案之草稿须以专人送达、邮寄、电报、传真中之一种方式送交每一位监事。如果监事会议案已派发给全体监事,签字同意的监事已达到做出决议的法定人数,并以本条上述方式送交监事会主席后,该议案即成为监事会决议,毋须再召开监事会会议。
在经书面议案方式表决并做出决议后,监事会主席应及时将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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