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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学工业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书(doc 5页)

所属分类:
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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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化学工业,工业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改建,建议
某化学工业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书(doc 5页)内容简介

某化学工业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书目录:
第一项修改内容:股东会的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十四条)..........2
第二项修改内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五条)..........2
第三项修改内容:董事会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三条)..........2
第四项修改内容:董事长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五条)..........3
第五项修改内容:临时会议召开时限(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段)..........3
第六项修改内容:董事会会议记录(原《公司章程》中第三十条)..........3
第七项修改内容:监事会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三十五条)..........4
第八项修改内容:劳动人事制度(原《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六条)..........4

 


某化学工业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书内容提要:
第三条 提请股东会批准,在董事会职权中加入以下七项内容:
(一) 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二)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以及重大基建、技改项目、对外投资、出售资产等事项;
(三)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四) 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五)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七)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提请股东会批准,在董事长职权中加入以下四项内容:
(一)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二)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四)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并将《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表述由“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改为“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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