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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销售管理制度(4)(doc 9页)

所属分类:
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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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企业销售管理,销售管理制度
某企业销售管理制度(4)(doc 9页)内容简介

某企业销售管理制度(4)目录:
一、通则
二、订货受理与交货

 


某企业销售管理制度(4)内容提要:
订货受理与交货
第七条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调查事项
从事销售工作人员,应随时做好下列四项的调查,并将内容报告给所属主管:
(一)预定下订单的机关,公司及学校的概况。
人员数目、每月生产能力及交易能力、有无与本公司的竞争同业交易、业务内容等进行调查。
第九条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速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示之下,尽速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限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间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二)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三)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3个月为主。
(四)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交货条件。
(五)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单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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