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集团采购管理制度(doc 3页)
物业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采购程序及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第四章附则
物业集团采购管理制度内容提要:
第一条 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行政管理部是采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行政管理部设专职采购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
第二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必须选择人品良好、诚实正直的员工担任采购员职务,采购员必须由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进行担保。
第三条 采购物品的种类分为工程耗材类、保洁用品类(含园林、绿化设备)、保安装备类、消防器材类、经营物料类以及办公用品类。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对物业集团本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采购程序及管理
第五条 一般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采购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必须于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物品月计划审批表》,经楼盘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行政管理部采购员。
第七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的采购计划参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经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交物业管理总部行政管理部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八条 非计划内的临时采购必须填写《采购物品审批表》,经物业集团负责人或楼盘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九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根据采购物品的分类和实际需要,分别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商作为待选对象。供货商的选择以便捷、高效为原则。
第十条 各楼盘负责人、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购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组成供货商评估小组,负责对待选供货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企业业绩、服务态度、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评价表》。供货商评估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在《供方评价表》上签字。
第十一条 楼盘负责人根据《供方评价表》最终确定1-2家固定供货商,并在《合格供方名录》上签字批准。《供方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必须上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