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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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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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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doc 2页)内容简介

某酒店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内容提要:
2.4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4.1交通工具:酒店总经理可根据聘任协议乘坐飞机、软卧;部门经理级及以下:乘坐火车硬卧、快客。外聘经理上任可乘坐协议规定的交通工具。
2.4.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4.3 员工在本市内办事,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酒店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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