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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人事管理规定(doc 8页)

所属分类:
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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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人事管理规定
公司文书人事管理规定(doc 8页)内容简介
公司文书人事管理规定内容提要:
第一条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文书事务正确且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二条  所谓“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契约书 、专利许可证书、电报、各种帐簿、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用书类与公文。
第三条  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
第四条  必须严格保守文书的机密。
第五条  文书按下列要点处置或办理:
1.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答复等等,一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必须以“准确”与“迅速”为原则,必须明确责任。
2.须请示审批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文 书形式记录下来。
第六条  文书的主管原则规定如下:
1.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总公司总务部庶务科负责。
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主管,另有文书管理细则作出规定。
第七条  到达文书全部由文书主管科室接收,并按下列要点处置。
1.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科室。
2.私人文书不必开启,直送收信人。
3.须请示审批分送各部门、科室的文书若有差错,必须立即退回庶务科。
第八条  节假日等规定工作时间外到达的文书,由值班人员接收后转交庶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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