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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奖惩规定B(doc 6页)

所属分类:
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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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规定
某公司奖惩规定B(doc 6页)内容简介
某公司奖惩规定B内容提要: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   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   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   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   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之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1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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