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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工作制度(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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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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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工作制度
污水处理厂工作制度(doc 8页)内容简介

污水处理厂工作制度内容提要:
1)巡回检查的内容:
① 设备、电气、仪表、管道、法兰、构筑物等有无泄漏,有无异常的振动、声响;
② 设备运行、润滑是否良好;
③ 工艺指标、各项参数的变化是否在允许范围,是否应进行调整或处理;
④ 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等运行或使用有无异常现象;
2)巡回检查的要求:
① 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人,按工艺流程作认真仔细的巡回检查;
② 巡回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若遇重大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则必须尽快上报领导,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将发生的情况作详细记录。
③ 若遇异常情况,须跟踪观察,详细做好记录,并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交待,以免酿成重大事故。
④ 做记录时,要求真实、准确、清晰,保持记录本的整洁。
⑤ 巡回检查间隔时间规定为1小时,即每1小时现场巡检一次。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生产岗位,进行班前检查,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必须在交接班前了解清楚。进行集中交接班,听取交班人员介绍上班生产情况及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同时接受本班生产任务。
2)交班人员对重要部位、重点设备、重要的生产数据、工器具及岗位面貌等方面应做到:
① 班中生产情况、趋势变化情况要及时记录、交待清楚;
② 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进展情况,岗位所属设备运行情况、阀门、管线有无泄漏及消除情况,要记录并交待清楚;
③ 事故处理及隐患应该记录并交待清楚;
④ 上级指示要记录并交待清楚;
⑤ 岗位应清扫干净,工器具齐全,桌椅、电话、电筒等应完好并整齐摆放,损坏公物应作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到岗位检查完毕,交接班双方人员确认无问题时,接班人员签字认可,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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