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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康乐部技师违纪处罚规定(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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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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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康乐部技师违纪处罚规定(doc 2页)内容简介
酒店康乐部技师违纪处罚规定内容提要:
    一. 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为旷工。技师下班时必须询问技师部管理人员, 如生意忙时可要求技师延时下班,技师必须服从。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每次罚款100元;
  二. 技师下班后请即离开公司,不得在公司逗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在公司消费除外);
  三. 技师上下钟时必须做好登记。如有插钟者则将上钟分成退给应上钟之人,并每次罚款50元;
  四. 点钟不翻牌,并给予补钟;
  五. 技师按排钟表上钟,不得挑拣客人,无故不上钟者每次罚款100元(可累计计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钟者,征得技师管理人员同意可过钟;
  六. 技师受到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并承担公司相应损失(如为第七条情况则不再此例);
  七. 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可拒绝客人无理要求,直至拒绝为其服务。并报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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