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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销售人员行为规范(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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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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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销售人员行为规范(doc 4页)内容简介
销售部销售人员行为规范内容提要:
一、 总则
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2、工作主动热情,文明服务,努力维护企业声誉,对客户态度可蔼,尊重客户。不卑不亢。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二、服从领导
1、领导安排的工作应认真完成。对领导的安排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在安排未作改变前必须严格遵照完成,同时可向上一级领导申诉。不服从安排者,可对其停岗1—3天,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的处罚。
2、完成工作时若遇特殊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因隐瞒事实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三、现场管理规范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之前做好准备工作。销售现场作息时间:
8:00(刊出广告当日提前半小时上班)—18:00(留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下班时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值班人员第二天可9:00上班),特殊情况以临时安排为准。公司销售经理对现场销售人员进行电话或现场考勤,凡迟到、早退者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公司销售经理还将在每周例会上点名批评并对其进行20—80元不等的罚款。其罚款标准是:迟到、早退1—30分钟扣款2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旷工处罚,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公司还将对其进行停岗3天(工资和误餐补助停发),并按每旷工一天罚款的标准处罚。包庇者照此标准进行同样的处罚。
2、现场销售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并将轮休安排上报公司销售经理,原则为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如有特殊情况,现场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有权随时中止轮休,销售人员一律不存假、补假。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事假一天以内由现场销售主管审批,三天以内由公司销售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爱护公司及项目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精神饱满,不玩忽职守,不得进入与自身工作无关的区域。现场销售主管有权对工作热情不高、精神不佳及离岗者处以停岗一天处罚。
5、工作时间内不聚堆、闲聊,不嘻笑打闹,不经批准不准会客。违反者可处以停岗一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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