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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纪律(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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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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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工艺纪律
焊接工艺纪律(doc 3页)内容简介

焊接工艺纪律内容提要:
1、焊工上岗必须佩戴“焊工上岗卡”,上岗卡明确焊工钢印代号、焊工类别、合格项目及其允许承担的工作范围,备现场焊接专业管理人员检查。焊工无相应项目合格证,不得进行该项目的焊接。严禁无证上岗。
2、焊工焊前必须接受技术交底,明确焊接部件、焊接工艺要求、焊接材料、焊接设备等。未经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明确或对焊接工作不清楚,不得进行焊接。
3、合格焊工在施焊锅炉受热面管子前,应进行与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模拟练习,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未经岗前模拟练习合格,不准焊接。
4、焊工凭日任务单到库房领取焊接材料,并由仓管员按规定的牌号、规格、数量发放。严禁擅自拿用或借用焊材。焊材牌号不清,或未按规定烘焙的,不准使用。
5、焊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卡施工。变更焊接工艺方法、焊材、接头型式,或实际情况与工艺卡不相符合时,未经焊接技术人员同意,不准焊接。
6、焊工应严格焊前检查工作,包括个人工具、坡口清理、组对质量、调试电流等。焊件对口或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焊接。
7、焊接设备故障、电流不稳定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不得进行焊接。
8、施焊过程中,若发现有裂纹等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焊接,并及时报告主管技术员,不得自行处理。
9、施焊过程一般应连续完成。采用钨极氩弧焊打底的焊口,在完成根层焊道后,应及时进行次层焊缝的焊接,以防止产生裂纹。若因故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按照工艺要求继续施焊。多层多道焊缝,应逐层焊接,逐层检查;上层检查合格后方可焊接次层,直至完成。
10、焊缝焊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去除熔渣飞溅等,并进行自检。发现外观质量问题应及时修补处理。对质检员和技术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不得拖延。个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应报告主管技术员处理。
11、受监焊口、压力容器焊缝焊接完毕后,应在焊缝附近(约50mm位置)显眼处打上焊工本人的钢印代号。多人焊接的应打上每个人的钢印代号。
12、每天焊接工作完毕后,应填写自检记录表,当日交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签证后及时送焊接质检员进行专检。自检记录的填写要正确、清楚,不得乱写或涂改。
13、严禁在受监管道和压力容器(特别是汽包)等重要部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
14、不能在带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
15、焊工领用烘焙焊条,必须放入焊条保温筒内,并在到达工作现场后及时通电保温。严禁将焊条乱放、乱抛、乱丢。
16、焊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做好多余焊条及焊条(丝)头的回收工作。
17、对于不合格焊口的挖补、割除,应由质检员、金检人员现场划定,标明部位、深度等,焊工个人不得擅自进行。
18、受监焊口二次以上挖补返修,未经专工批准,不得进行返修焊接。
19.以上纪律由公布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凡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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