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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标准(doc 8页)

所属分类:
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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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计算机信息,信息网络,网络管理,管理标准
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标准(doc 8页)内容简介

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标准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管理职能
5.管理业务流程(见下页图)
6.管理内容与要求
7.检查与考核


 


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标准内容提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配置、项目开发、用户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与维护管理、五钢信息网、数据信息和备份等管理事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QG/SWG JC 41-2001
3 术语和定义
3.1 信息系统
 指应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类事务处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ERP、MIS等)、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CAD、CAI等)和网络系统。
3.2 控制系统
 指应用于炼钢、轧钢和加工等产品制造生产线上含有工业控制机的自动化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包括DCS、PLC、I/A、专家系统、神经元系统等。
3.3 网络系统
     指具备网络通讯功能的计算机系统,包括五钢网站、五钢主干网、局域网、使用部门内部通讯网络等。
4  管理职能
4.1 信息自动化部负责公司管理及生产的计算机的系统应用、项目开发、用户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与维护管理,五钢信息网网站建设、信息汇总、网页编辑等事项的归口管理和技术支撑。
4.2 装备环保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与过程控制系统配置审批和立项管理。
4.3 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上网浏览信息的权限审批、变更,权限撤销,新增信息的权限确认,对各部门上网信息数量和时限实施考核。
4.4 研究一所负责计算机系统项目资料和归档管理工作。
4.5 保卫部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保卫工作。
4.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管理,以及专业信息、报表和外部信息的采编、审核、备份与上报。
6.2项目开发管理

QG/SWG JC 42-2001
6.2.1计算机系统项目归口委托信息自动化部开发,组成包括有关部室或使用部门的项目研究开发小组,编制项目开发实施方案,需委托外单位开发或与外单位共同开发时,应经装备环保部审核和组织论证,报主管总经理批准。
6.2.2信息自动化部在接受使用部门项目委托,除了该部承担项目外,如需向公司外发包项目时,应按照公司装备部工程项目外委管理规定办理有效手续。工程合同须经公司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等事宜。
6.2.3 计算机系统项目交付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鉴定和使用部门验收,经确认可行后正式投入使用。
6.3网络的用户与密码管理
6.3.1新增网络用户必须填写《上海五钢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用户登记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确定用户名、口令和操作权限,报信息自动化部审批。
6.3.2根据公司保密制度规定,所有网络用户不得冒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口令,不得任意传播网络信息,并做好各自的数据资料保存、保密工作。
6.3.3经公司计算机运行监督组检查,如发现有越权操作、对外泄密等违纪行为的用户,除了对个人将按照有关制度处理外,对所在的部门亦作违标考核。
6.3.4信息自动化部在提交网络资源的利用和建立合理网段的前提下,负责设立适当的用户数量,并设置一户一码专用密码。
6.3.5使用部门有专人负责建立用户名和密码,并注明使用范围、权限等。若使用部门无合适人选,可委托信息自动化部统一管理。
6.3.6用户密码不得随意传播,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被挪用过,必须立即更改密码,并检查相应计算机数据资料等,若有异常现象,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6.3.7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由信息自动化部统一上网发布,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发布有关五钢公司的各类信息。
6.3.8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的用户和密码必须专人保管。收发电子邮件必须专人负责,一旦被传播,信息自动化部立即中断并撤销该用户。
6.3.9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保卫保密制度,具备较高的组织纪律性和专业培训或从事专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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