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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加工工艺守则(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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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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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车床加工工艺,守则
车床加工工艺守则(doc 3页)内容简介

车床加工工艺守则目录:
1.适用范围
2.要求
3.车床加工
4.自检


车床加工工艺守则内容提要:
1.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车床加工工艺操作,依据JB/T9168.2—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车床》。
2.要求
车床工应进行质量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质量体系文件的培训,使车床操作者具备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能力。
3.车床加工
3.1.车床操作者应了解和熟悉车床的结构、性能。
3.2.准备工作
3.2.1熟悉图样和工艺要求,磨好各种车刀。车床所用的工具除了车刀以外还有钻头、铰刀、丝锥等。
3.2.2 合理选择切削用量。
3.3.工艺要求及工艺过程
3.3.1 车刀的装夹
3.3.1.1 车刀刀杆伸出刀架不宜太长,一般长度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即可(车孔、槽除外)。
3.3.1.2 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3.3.1.3 刀尖高度的调整
 (1).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
 车端面
 车圆锥面
 车螺纹
 成形车削
 切断实心工件
 (2).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比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
 粗车一般外圆
 精车孔
 (3).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比工件中心线稍低:
 粗车孔
 切断空心工件
3.3.1.4 螺纹车刀刀尖角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3.3.1.5 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
3.3.2 工件的装夹
3.3.2.1 用三爪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或等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3倍。
3.3.2.2 用四爪卡盘、花盘、角铁(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3.3.2.3 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与车床主轴中心线重合。
3.3.2.4 在两顶尖间加工细长轴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死顶尖和中心架应注意润滑。
3.3.2.5 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短些,以减小振动。
3.3.3车削加工
3.3.3.1 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
3.3.3.2 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3.3.3.3 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的部分。
3.3.3.4 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3.3.3.5 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3.3.3.6 车削Φ10~Φ20mm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Φ20mm的孔时,一般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3.3.3.7 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挂轮后要进行试切。
3.3.3.8 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时完成车削。
4.自检
4.1 按图样检查车削件是否符合图样要求,偏差是否在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4.2 检查加工件毛刺是否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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